朋友和别人合伙成立了一企业,现在由于不能偿还到期的债务,他们想申请破产,请问合伙企业可以破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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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 第九十二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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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合伙企业”还是“合伙成立”的企业?如是前者,依法律规定,合伙人应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民事责任。因此,合伙企业是不能申请破产的,其债务依法应由合伙人个人负责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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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对于债务人的意义在于,宣告破产后债务人无力清偿的债务即不再清偿,对债务人是一种保护。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破产主要针对企业法人,而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破产法适用对象是企业法人。
虽然《企业破产发》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但是合伙企业的债务是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而我国的破产法没有规定个人破产制度。没有个人破产制度,合伙企业的破产实际中也难以实施。
是否规定个人破产制度也是《企业破产法》出台前争议很大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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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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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