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友借了我5万 是在2007年3月27日 他也给我写了借条 多次讨要现在都没还。为此关系很僵 今年的12月3号 我说你不还我就去起诉你 他告诉我到今年的12月的月底就可以给我了。我担心到了2年的时间这张借条就要到期了!但是我还是想给他这个时间 !如果他12月底还没给我 。我起诉的时间还够吗?因为有春节 ,法院也不会上班吧 !2009年1月26春节!
谢谢各位律师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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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6日前如果还未换欠条建议及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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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主张时效问题是要中断的,要重新计算。最好让你朋友给你重新打个借条,约定还款期限等问题。以上解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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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好是在2009年3月26日之前起诉;
2、如果来不及的话,再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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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给他发一个催款函(以特快专递),这样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延长两年的起诉期限),不过要注意的是,你留存在手里的存根要注明是催款函.
或者请律师帮你发律师信,对他应该更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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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