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我是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已有6年,企业在广州和深圳都有公司,两个公司的财务是分开独立核算的。目前企业以合并为由开会通知要关闭在广州的这间公司(2010年1月关闭)。 而我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是到本年度10月25日到期!如果公司在10月24日或提前1个月通知我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请问我能得到公司的补偿或赔偿?能得到怎样的补偿或赔偿? 谢谢!

公司企业
2009-09-19 01:13: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没有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
29273
公司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可以申请赔偿吗
民法典 1494
公司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可以申请赔偿吗
三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民法典 1498
三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企业解散劳动合同终止是否提前30天通知
民法典 1130
企业解散劳动合同终止是否提前30天通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