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生前把房屋出租给别人了,但我不知道签了合同。今年我要收回房屋时租房人那出一张手写的合同,说是我爸生前和他签的。我看了合同的内容是租房人手写的,最后有我爸的名字。他说是我爸签的,可是我不能肯定是不是我爸的字。而且就算是我爸签的字,那合同只有一份又是他手写的,他在我爸签名以后再在后面加内容我们也不知道啊。那我可以认定这合同是无效的吗?
房子是我妈妈的名字,她出世了房子应该是属于我爸和我共同的吗?那出租房子是不是也应该有我的同意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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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但出租可以表见代理,签字以后加的内容可以不予认定。咨询电话:1320718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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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定租赁合同的真实性,应对你爸的字迹进行鉴定。
如果签字以后加的内容,可以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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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电话阐述详细情况.
原则上来说,需要确定租赁合同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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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