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给雇主开车,因雇主拖欠工资不给。在一次送货后,从客户托我捎带货的货款中,拿出一万一千元抵雇主拖欠的工资,第二天并告诉他了。他也同意了,并在收款单位交款时用他本人名义写了一万一千元的欠条。后他又反悔了报案了,派出所找我说我是职务侵占,让伐我交出钱我的行为算什么?该昨办? 现在我手里有雇主在收款单位写的欠条证据证明该欠条就是我捎带的那笔款

经济相关
2009-09-19 05:44: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欺诈消费者行为是否构成诈骗
消费者维权 1615
有限公司章程能否约定股东身份不能继承?
有限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能否约定股东身份不能继承?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构成条件有哪些
交通逃逸致人死亡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构成条件有哪些
起诉内部行政监察机关行为属于人民法院的审查范畴吗
行政监察机关
起诉内部行政监察机关行为属于人民法院的审查范畴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03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17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58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42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0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5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