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丈夫想要回自己老家重盖房子(听他说只出一部分钱,但谁知道是全额还是一部分呢),房产是他父母的,都健在,而且他还有四个姐妹.他本人户口已经从老家迁出来了.如果他回老家重盖房子,这样关系到以后产权问题.因为目前他是用我们夫妻共同财产来重建他父母的房子,所以我不同意这样做,但他说即使借钱也要盖房子.农村都说遗产只留给儿子,这是以后的事情,谁知道以后会不会留给他.我们是恋爱结婚的,婆媳关系很紧张,现在我们生活刚有点起色,小孩子才三岁,我为了自己和孩子的生活,我想请教律师三个问题:第一,如果我不同意,我将怎么维护自己权利?第二我同意的话我怎样才能拿到房子的产权?第三,如果他向外借钱的话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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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丈夫出资为其父母修建房屋,房屋产权应属其父母,该行为视为赠予,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处置重大财产的应经另一方同意,所以你享有同意和不同意的权利。对本回复满意敬请采纳,如还有问题欢迎和本律师进行一对一咨询,本律师将竭诚的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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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不同意,他不能动用你们的共同财产。如阻止不到,只能起诉撤销他的借款行为。
2、你们的户口已从原籍迁移出来,无法办到产权。
3、旭果是用于你们的共同生活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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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不同意,可以阻止,如无法,可以诉讼追回借款;2、该房属于集体土地建造的,户口不在当地,无法办理产权;3、如果是用于共同生活的,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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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另有约定外,重建房子仍是他父母的房子。如有疑问可一对一咨询或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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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