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自03年秋天离开家出去打工 期间没隔一段时间回家一趟
反正不常住家 所有打工的钱没向家里交过一分 到05年 她让我去她那边玩 结果我看见我母亲和别的男人在一起租了房子 同居在一起 因为当时我不让我父母吵架 所以就没跟我爸爸说过这些事 一直到现在 我母亲突然跑到我父亲面前说要离婚 还要一般家产 我想请问一下我母亲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有什么办法 能让她少得家产 毕竟我父亲没有对不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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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母亲涉嫌重婚罪。如有证据证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其刑事责任。
2、根据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你母亲的要求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3、你父亲可以据此主张夫妻共同财产大部分甚至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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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你母亲的要求法律不会支持,相反你父亲可以要求其赔偿,少分给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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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有权要求分割家产。如你父亲同意离婚,可要求你母亲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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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你们只要取得你母亲有过错的证据,就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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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