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的1月20日,我院做公益活动,粉红丝带理疗乳腺癌,当时来了两客户,她们在了解了我院经营和优惠政策后,自己决定购买中华乳腺癌防治基金会产品套盒,她们说没带够钱,能不能先做和穿戴产品,介于她们病情,我们同意了先给她们体验并使用产品,可是,直到如今她们的产品套盒(包括精油和文胸)已经使用完,但她们找产品问题,拒不付款,我们叫她们去3.15投诉她们也不去,就是想赖账,我们也曾多次请基金会老师去解释说明情况,可是她们就是拒不付款,请问对于这样的客户,我们应如何起诉她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