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医疗事故的问题。 我们医疗事故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前几天,我姐姐家婴儿刚出生56天,在河南省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看病的时候,药房给拿错了药,吃了两天,发生小孩昏迷,发现问题,去医院解救,当事人给安排了治疗,但是医院不给办理住院手续,没有系统的治疗解救方案,医院领导也一直没有出面给一个说法,现在通过我们多方面自己检查,导致肝肾功能受到轻微损伤,另外,对智力和神经系统的影响没有办法证明,因为婴儿太小。 我就是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按照什么程序来解决问题?另外,假如医疗事故成立,医院和当事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具体量刑如何?
非常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