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条修改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我想问机动车保险过期了,那是不是也是------不足的部分,是按照各自的责任承担? 还是参照有保险的在限额范围内赔偿的?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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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机动车车主的过错造成机动车保险过期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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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超过保险期,则保险人已不承担保险责任,事故责任应由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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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过期的,保险公司则不再承担赔付义务,由双方当事人按照自己的责任大小来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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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保险过期,则由你按照事故责任划分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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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过期则视为没有保险。由此引发了交强险限额将由您来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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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