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 2008年6月2日,我公司与一个玉米供应商(个人)签订口头合同,订购100吨玉米,单价1600元/吨,我公司在当日上午给玉米供应商通过邮政汇款16万元,之后该供应商在两天之内陆续将100吨玉米送给我公司,也就了结了这个口头合同,但由于我公司的出纳工作失误,在2008年6月5日将34096元现金汇到了该供应商的邮政账户上,我公司过两天发现后,我就给该供应商打电话,说我公司给你多汇了34096元钱,你查一下给我公司汇回来,他查完后给我打电话说,没事我过两天把那笔款给你打回去,直到今天他也没给打过来,这段时间我没少给该供应商打电话,一开始说的挺好,最近资金紧张,过两天就把钱打过去,最近我公司给他打电话,有时不接,接了也不承认了,我非常气愤,想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他,想向您咨询一下,我需要什么证据,我有当时打款的凭条,公司与该供应商的账务清晰可查,可不可以起诉他犯财产侵占罪,让他坐牢,我公司打赢官司的概率有多大?麻烦律师帮忙分析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经济相关
2009-09-17 17:11:3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