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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在广州空军后勤部防疫队体检科上班,(天河直街30号,工作3年没签任何合同,没买社保。今年7月我爱人回家生小孩后被她老板电话告知不用上班了,已经找人顶替她工作。现在我爱人到回她公司要回她老板答应的给的两个月产假工资,结果她老板以我爱人办公电脑资料丢失为借口(这是去年的事情了,当时也没调查是谁弄丢的,后来花了几百块恢复资料)要我爱人赔4千块,她答应两个月工资是3200块钱。等于说想勒索800块了。这个老板怎么没良心啊,严重违反劳动法还恶人先告状。后来我去了天河劳动局,天河劳动局又叫我去天河南的监察大队,因为她公司是属于那里管辖的,到了那里后又说她公司是部队的地方没权管,要去省劳动局告,大家说我该怎么办啊?怎办?

民事相关
2009-09-17 10: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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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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