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现年60岁,身体还健康。今年刚过完年,在私人建筑工地{黑包工}干活时不慎脚骨折。当时父亲要求回家。同时工头也进行了医治。致使在家休养5月有余。期间由母亲照顾其饮食起居。现今仍不能正常行走和干活。我想问一下,这能否要求工头进行误工赔偿或其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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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将其承建的工程发包给私人(黑包工),黑包工不具备资质。按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故你父亲遭受事故的伤害,应由发包方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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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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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评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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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赔偿,不懂得地方和律师联系,会给你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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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和包工头是什么关系?是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可要求工伤待遇,如果是雇佣关系可要求其承担雇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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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