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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打算与女友在明年元旦结婚,但现在忽然分手了,原因是她们家里人在与我家约定的条件上又向我索要一万四千圆的"衣服钱",但我现在实在是拿不出这笔钱,而且她的小姐脾气越来越让我不能忍受.现在女友家里人以是我主动提出分手为由,带领一大群亲戚到我家胁迫我在"收到家电款人民币四万五千圆整"的收条上签了字(我是被逼的),并要求我返还人民币四万五千圆整.(这笔钱是女友家里出的,但我和女友已经用在购买家用电器上,购买人写的是我女友的名字,钱也是她出的.事发后除了空调和热水器已安装外,其余还在店里未发货)现在我和我家里人多次和商场商量,希望能退还商品,但商场却以无质量问题不予退货.女友家里也一直在向我催要这笔钱款,可我们家经历了买房和装修以后拿不出这笔钱了,再说女友家里怕经济上遭受损失,但我们家也遭受了损失啊,装修的十几万,还有家具等物品,价值也都在两万圆以上,那我们找谁呢??

婚姻家庭
2008-12-12 01: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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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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