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只给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而且绝大多数员工只享有工伤保险;没有办理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是否合法?
二、一个月请假三天以上,扣留上月工资是否合法?我们的工资发放是这样的:当月月底发放上月的工资。
三、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但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加班法规计算薪资,即还是按正常工作日计算,没有按300%计算。
请问根据这三向,我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吗?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和辞职的手续一样吗,还是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领导不在辞职书上签字怎么办?30天的辞职日期是从签字日期算起,还是从递交辞职书那天算起? 非常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