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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第一次联名,2000人,要求罢免村长,理由是他把商业用地处理,一亩地卖47万,结果区长要求办事处核实,叫我们村的村民拿着自己身份证或户口本,当着办事处和派出所的面,按手印签名,结果人数又2000人,但是办事处,要求再次投票,请问,符合法律文件吗?

证券投资
2009-09-16 09:57:2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请求罢免村长的已经达到法定人数,应该由上级政府主持重新选举新的村主任,如果上级政府拖延不办,是行政不作为,可以对上级政府提起行政诉讼
  • 不符合。依法罢免。
  • 1、如符合条件可以罢免;
    2、是否符合条件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3、为符合法定程序,建议请当地律师见证或公证处公证,同时可邀请上级政府对罢免过程进行监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