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某商场的一个铺位,商场也是新开业,因宣传原因等,商场人气不高,因此我要求退铺,在一个月前提出了申请,经理不同意,也没给说法.根据合同上的商户退场管理流程规定,原文如下=1,商户销售业绩不佳或商户结构调整以及其他不能避免的特殊原因而申请撤场,必须由商户提前一个月提出退场书面申请,加盖公章或由本人签字认可,由楼层管理人员签署楼层意见.2,客服部根据相关依据进行评议并批复.3,客服主管填写商户退场审批表报财务部,工程部,保安部审核,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4,总经理签批意见.5,商户根据审核通过的商户退场审批表办理退场.6,商户退场前必须由商业管理公司重新招商并由商场总经理批示才可退场,最长期限为总经理同意签退后1个月,期间的费用由商户承担,并扣除商户剩余房租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现在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