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94年的时候.我家的房子因为工程款的原因抵债给了他人.这个人是黑龙江城镇户口(说是给他的侄子住,他侄子是黑龙江农村人,现在娶了本村的人),当时签了一份房产抵押转让协议.只是没有更名,至今一直在居住.我家属于郊区.当地有村委会.我父亲是房屋的户主,当时是农村户口,现在是城镇居民了.(期间发生一件事.他找我家更名.当时.竟然在我家人没注意之时把证件拿走去冒名顶替更名,被当场扣留,因证件在他们手里,逼迫我家说同意买卖协议)
我现在有以下的疑问:
1.这是我家的宅基地是否允许转让?此协议是否有效.
2.他现在起诉了是依照94年现状.法律 还是按照现在的事实取证呢
3.如果合同无效,现在的房价是升值了.是不是还要依照现在的评估给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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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以要求认定该抵押协议无效。可以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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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准备齐材料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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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