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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问题是因为这次我父亲有财物损失,我粗估计在2000不到。现在派出所调解,要求对方赔偿700,但是对方都不愿意出,而且我爸爸这方面也认为赔偿金额太低。派出所就认为无法调解,说只有打官司。 我想知道如果我真的起诉打官司,那么我需要支付哪些费用?我刚刚自己也寻找到一些文章,首先说我要支付诉讼费。其次还要支付法院的什么交通费,调查取证费。 诉讼费我可以理解,并且这个可以由败诉方支付。但是交通费,和调查取证费,这些钱我觉得没有底的啊。毕竟吃饭,交通这些都是变化性很大的,法律有什么具体规定吗?而且觉得这样的钱花的很窝囊。难道法院收了纳税人的钱,还要纳税人给他们支付他们办案费用吗? 另外,我想省钱,不请律师可以吗?因为家庭条件一般。我对打官司费用问题真的没有底。

民事相关
2008-12-11 21: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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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