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将要从深圳搬迁到惠州,如果我们都同意去且厂方现在已经口头答应劳动报酬及待遇不变,工龄延续使用,请问若厂方遵守承诺,那么我们的工龄还有没有法律效力?如果我们不去,厂方又要将我们拖到合同到期后不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而我们都已经在这里工作超过十年了,那么厂方要支付我们多少经济补偿金呢?恳请诸位热心人帮忙解答。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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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要从深圳搬迁到惠州,并且厂方现在已经口头答应劳动报酬及待遇不变,工龄延续使用.这只是口头的,随时都改变的!但改变工作地点需取得你们的同意,公司不得单方改变.如你们不去公司应按一年一个月工资进行补偿.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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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的你相信就好!只是反悔了你那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你可以要求补偿金是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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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