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06年8月开始,放在包里和衣柜里的钱就开始经常无缘故消失了,从100-500元不等,我怀疑是同宿舍的一个人偷了。08年初,我的银行卡无缘故不见了,而半个月后又自动出现了,可卡被锁了,银行说是密码输入错误3次被锁的。卡上钱并未被取出。后来我又继续丢钱,前后一共丢了2500元以上。我忍无可忍准备追究,但是一直苦无证据。最近我听说银行的监控记录可以至少保存1年,所以我准备去看当天的录象,找出偷我卡的人,但是银行说必须通过公安局才能查看。请问,我这种情况,公安局会不会立案。哪怕前后的钱不是他拿的,他只拿过我的卡,算不算盗窃,法律上会怎样处理。我应该怎样寻求法律帮助?谢谢您了!哪怕我追不回我的钱,哪怕给他个警示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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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若能查实,拿卡者可能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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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会怎么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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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