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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月开车把伤者撞伤,伤者右肩骨折,并上了钢板,一年以后做二次手术取。目前治疗了一个月零几天,治疗和包括请护理这些花了四万多,现在医生说可以出院恢复了。但伤者赖着不出院,要我再给他出院后的护理费和生活费才肯出院。请问我在今后鉴定结果出来前还应该给吗?因为听说到时候赔偿都会有个标准是吗?什么时候可以做鉴定呢?保险公司的医生说第一次出院后三个月就可以做鉴定。但是钢板未拆除时做和拆除以后做有什么区别,我很想早点结束这案子。应该怎么做啊,请律师帮帮我的问题吧。

交通事故
2009-09-15 12: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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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