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她家公有两个儿子,她老公有个大哥,一直这样分配的:大哥养爸,老二养妈. 但老爸和老大他们吵架之后就搬来老二处吃住,老二全家也没意见,而老大每个月给四百块钱给老爸作生活费用(此钱老二并没有要他一分钱).偏偏他老爸却是有福不想享受,整天找两个儿子儿媳吵架,吵着叫老大一下子给多少钱他之后,断绝父子关系,以后不管是生死都不用他们管(老爷子非常好赌六合彩,一输钱就不高兴,就要找他们吵架,晚上等大家睡下了,他就开始大声骂儿子儿媳妇不得好死,又鬼叫他死去的三故六婆的名字,家人苦不堪言)类似说一次性给他钱后,断绝父子关系的字据,他已写了两次了,钱也给了两次.但每次用完钱后,又哭又闹地诉苦,两儿子心软又从老家把老爷子接来老二家住,老大的每月400生活费还照给老爷子.但这第三次又来了,两个儿子都觉得再这样下去没个尽头.索性真的像老爷子说的,一次性给他钱之后,断绝关系,从此后不会再给他钱,最多等他百年之后,回家把他安葬.(此老爷子臭名远扬,近村远村的人都知道他好吃懒做,一辈子大部分时间是老婆和孩子养着)以上所诉,他们所立下的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果呢?是否需要找律师公证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