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公寓式的楼房销售价格很低,每平米1000元左右。当看好位置想要买时才发现:
1、房产的来源说是建筑公司还不起银行的贷款,银行收回拍卖,有钱的老板A把房子买下后,
通过第三方担保公司C的改造,售给住户B。
2、交房款时候没有正规发票,只有一个收据,而且还不给盖C公司的公章。
3、没有个体房照,说是整个楼或整个一层楼是一个大照,买卖成交后只有合同存在,
说以后可以到法院进行确定权利,就相当个体房照了,以后动迁、买卖也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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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陈述属实,该房屋还是没有使用的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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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保障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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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