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是78年上的班,但是工龄是从82年才开始算,当时跟她同天上班有位女同事,那位女同事的工龄是从78年开始算的。企业总部在郑州,但是她工作的地方是分部,分部管理人员说可能当时我妈妈填写招工表填错了,但是不确定,出现这种情况请问怎么解决?要去找哪个部门反应,还是找劳动部门? 另外,我妈妈说退休本发下来时,上面写的是82年开始算工龄,我妈妈是78年上的班,所以到企业问了下,他们说78年上班时候是临时工,不算工龄。但是今年09年根我妈妈同一天上班的同事,她退休后工龄是从78年开始的!我打电话到企业人事部,他说我妈妈填写招工表填错了,不符合实际,算78年工龄的女同事她当时填写的招工表上的信息是临时工,而我妈妈填写成了在家待业,所以不算工龄,我问他有什么方法没,能不能改,他说不能,他只认定招工表上面写的,就算别的都可以证明在那期间确实是上班,招工表上错了,就认招工表上的。我说如果有证据怎么办?他问你有什么证据,我说人证,他说就认招工表。这不是太扯了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