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借款人在邮政储蓄借款10万,现在还有4万3没还,银行要我们两位担保人还钱,否则就起诉我们。我让银行起诉借款人,他们说借款人跑了,且没有偿还能力。我是否有义务还这个钱?还有如何确认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我要求银行给我看,调查报告,可是要不给我看!这个其中是不是有文章可做!
如果调查报告中,当初明确了借款人的资产,是不是银行也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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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银行签订的担保都是连带责任担保,所以银行可以选择起诉借款人还是担保人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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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述的情况看,如找不到借款人,银行方面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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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未过担保时效,如果你是连带责任担保人,银行就可以单独起诉你,要求你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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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讲,担保人有义务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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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