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是一名公务员,还在试用期的,现在她怀孕了,单位要把她辞退。公务员试用期辞退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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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法定理由,不应予以辞退。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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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可以辞退你的朋友。对此,我国《公务员法》第84条规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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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单位不应辞退的,可以申请人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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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