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的问题是:我与男朋友恋爱3年多,恋爱时一切都挺好!现在筹备结婚问题。本协商由我家和他家各出一部分款项付首付,再买一套房子属于我们俩的,之后由我们俩共同还贷。但由于他家在市区有4套1室户小房子,每套价款在50万左右。所以男朋友家父母不同意我们出去再购房,要求我们住其中的一套1室户的房子。现在给我们结婚的那套房产证上是他父母和他的名字,这套的贷款还由我男朋友在还贷。 结婚我们家再陪嫁20万元。由于我们家自己住的房子可能拆迁,现在他父母希望我结婚也不要将户口迁到他们家。
我男朋友很听他父母的话,目前在做结婚安排时大多处受他父母限制。所以矛盾重重!我父母担心我们婚后一直收限制,所以多次双方协商,现他父母表示结完婚我们俩共同还完贷后,这套房子就由我们处置了,以后不再干预,那如何才能让这句话更有法律依据呢?
请各位给与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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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补充: 父母们的第三次碰面仍旧没有谈妥,那么请问各位律师:
1,如果这样跟他结婚了,日后若是离婚,婚姻法上(当然也不希望会有这一步)对我有什么保障?
2,如果我出20万元,在他们的那套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即他爸爸妈妈,他和我。这对我又有什么保障?
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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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合同里,并且明确约定,等还清贷款后,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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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以感情为基础的,我认为过多涉及财产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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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