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本人在江苏上班,今年年初时出了一次工伤,住院了;钱当时是公司垫付后来全都扣我工资了;这才引起我手头紧张没有给信用卡还钱,2009年9月11日有一男子声称是律师事务所的人打电话给我;说是他们和法院,交行领导,还有公安局几个方面开个会,将对我这样的起诉;我现在没钱,打算的是10月底保险公司赔偿我的医药费,还有我工伤鉴定的9级赔偿我的费用给我后,去把信用卡的问题解决掉;他们真的会在10.1之前起诉我吗?我户籍地址是陕西的,他们起诉我是找我还是找我家里呢;我信用卡是交通银行的!当我2009年9月14日打电话给那个声称律师事务所人的时候,电话那边否认了这一事实;我决定于2009年9月15日亲自去上海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去澄清我不是恶意拖欠银行钱的事实;并希望协商一下我的欠款事项;这样的话!!!银行方面会给我期限时间吗?我今天也就是9月14日问了我们公司人事部的人,他们说保险公司最快也要10月底赔偿我的钱才能下来我大概计算了一下大约有5万左右的人民币;所以,请问银行方面是否会酌情考虑一下我这个情况!

证券投资
2009-09-14 13:44: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