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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重病在身,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两个,一个是我,一个是有事实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亲想立遗嘱把遗产全部留给我,请问: 1. 母亲的妹妹,也就是我的姨妈,可以作为见证人吗? 2. 17岁的表妹可以作为见证人吗? 3. 可以现在写好遗嘱,等见证人来到家里再签字吗?还是一定要当着见证人的面写?(因为母亲病情日益严重,也许过段时间就不能自己写字了,但是姨妈和表妹大概还要过20多天才能过来家里) 我知道自书遗嘱可以不用见证人,但是找两个见证人会比较稳妥。 麻烦律师依序给予接答,谢谢!

继承
2009-09-14 11:48:1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见证人一般要求是无利害关系人,近亲属不妥,最好是邻居、居委会工作人员、医院工作人员等;
    2、自书遗嘱本来就不需要见证人,因此,你母亲先写好,然后在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再签署也是可以的。
    若还有疑问,请再联系我。满意请采纳。
  • 见证人应找无利害关系的人参与

    可以申请公证人员上门公证的。
  • 见证人应找无利害关系的人参与,可来电联系。
  • 1你姨妈可以,你表妹未成年,不可以。
    2如果已经在医院,可以请两个护士见证。如果在家,请两个居委会的也可以。
    追问:为什么姨妈可以,她也是继承人啊!
  • 同意程律师是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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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