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生父去世,母亲带着我在我6岁时与继父结婚,当时继父也有一子,年龄7岁。之后由于长期家庭不和,母亲与继父于今年离婚,今年我24岁。现继父身体有病,请问我是否还有赡养其的义务?若有,我与其子如何分担?
同时,在母亲与继父婚姻期间,我与母亲的户口与继父在一起。继父所住的房管局的房子拆迁,由于当时继父并未告知,拆迁所得款也被其子单独拿去买房,请问:我或者我母亲现在是否还有权力去要当时拆迁所得款?若可以,能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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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母亲与你继父结婚时你年龄尚小,你继你与形成抚养关系,故你应与儿子共同承担赡养义务,像您这种情况法律没有作出减少赡养义务的规定,故一般作均摊处理;
2、如拆迁房屋系婚后取得,拆迁款中有二分之一属于你母亲的个人财产,如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你母亲有权要求索回属于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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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与继父结婚时因你未成年,所以有赡养继父的义务,应与其子共同承担。你和你母亲都有权要求分拆迁补偿款,具体多少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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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身体有病,你还有赡养其的义务 ,与其子共同分担。
拆迁所得款 被其子单独拿去买房,你母亲现在是还有权力去要当时拆迁所得款。根据具体情况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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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