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以我女儿的名义贷款给自己买了一套住房 ,首付款和续交贷款都是我们老两口自己交付的 。因当时按银行规定我们老两口年龄大 ,无法贷到时间长贷款,就用我女儿的名字自己贷款买了房子,贷款一直都是由我们老两口自己付的,房产证用的是我女儿的名字。我女儿2007年已结婚,请问以我女儿名字的房产证她婚后有什么影响,需要变更或公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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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虽然房产实际上是你们俩付的费用,但是房产证是你女儿的名字,我国对房产讲的是登记所有原则,所以属于你女儿的个人财产。同时因为是婚前购买,所以是女儿婚前个人财产,她丈夫无权分割,你们享有的是付出钱款的债权。但是,由于贷款还款期跨越婚前婚后,为避免将来女婿认为是女儿在婚后用共同财产偿还的贷款而其纠纷,最好你们和女儿之间签订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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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女儿的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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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不会因为你女儿结婚而转化为其夫妻共同财产。但房产产权以登记为准,建议最好与你女儿订立书面协议,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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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影响,只是要保留好相关凭据,以免后面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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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房产实际上是你们俩付的费用,但是房产证是你女儿的名字,所以书与你女儿的个人财产。而且是婚前个人财产,她丈夫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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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你女儿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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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房子是你女儿的个人财产,即使离婚也不能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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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必要。保留好购房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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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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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不受影响即是你女儿的婚前个人财产,但你们与女儿最好还要有个协议即约定是你们付房款并按月还贷款,只是产权人是女儿.这样是为说明即使她婚后的还贷部分也是你们来支付的,与她丈夫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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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不会有什么影响的!除非他们双方对房产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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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