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有住房承租的有关问题
我父亲在八十年代分到一套单位福利房,九十年代国家推出房改房政策时,由于经济原因,我父亲没有买,一直以租的形式承租。到九十年代未,该房拆迁前,经济已经好转,我父亲多次要求买进,但单位一直拖着不办,致使我父亲购买房改房一直未果,拆迁后仍以承租形式获得拆迁房的使用权,今年九月我父亲去世,现在单位要求我们归还我父亲的住房,请问我们子女有权继该房的使用权吗?或买进该房改房?我父亲在世时既没有享受货币形式的住房补贴,也没有实现房改房优惠政策,请问有没有这方面的政策或法律法规对我们有利的,恳请专业人士回答:原来由国有单位分配的福利房(因故没买,而一直租住),当事人去世后,其子女可否继续租住或购买,国家在这方面有没有设置法律法规。急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