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福建省漳州市的某户合法居民,现我想咨询一下有关法律的一些问题希望您能帮忙解答,我家户籍是漳州市漳浦县,但由于我爷爷原是漳州市龙海市的一户夫妇之子,因早年家境贫寒将我爷爷送于漳浦县的一家夫妇当养子,但后来为了认祖归宗。经双方长辈同意将户籍迁至龙海港尾镇大径后村,但那时恰逢当地在开发(也就是现今的漳州市漳州开发区),因此当地政府规定居民户籍不能随意进出,若进出除非签下不接收人口补助费(为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当地政府每年都发给当地居民人口补助资金),迫于无奈最后签下了此协议,因此近些年我们都不能收到相应的补助资金,直到前两年的一次补助,政府也把我们列入了补助对象,因此也的到了一批补助金,但至那次以后当地政府又发了好几次资金补助,但都没有我们的名额,至此我们感到很疑惑。因此我想咨询一下,根据法律条例我家是有权拥有这批补助资金呢?若上诉,我们能否打赢这场官司呢?

其它综合
2009-06-06 17:08: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