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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8月26号中午12:00,我和WM一起接的班,当时有个穿白衬衫的胖子,从复核窗口拿进7000块50元面值的换100元面值的整钱,WM点了50面值的7000块钱之后,我再过了一遍,确认无误我就进库房拿工号牌和私章去了。当WM把100元面值的7000块钱给那个胖子的时候,那胖子接了下又退回来,说了句:“诶,你拿回给我干嘛呀?”然后WM又把钱拿回来,当时没有过机,也没有手点,就直接放抽屉里了。之后反反复复办各种业务都没办成。WM就直接把50元面值的7000块钱拿回给胖子了,这时我刚好出来(大约2分钟)接着有个老师傅过来取900块钱,WM才发现不对劲,对账少了2700块钱。开始我还不相信,以为是她加错了或者是少加什么了。过了一会才开始她才开始警觉,刚才那个胖子拿进来的100元面值的她没复查就直接放进抽屉了。 8月27号,局里派人针对26号的事件进行调查,领导让WM占三分之二,我占三分之一,也就是她垫1800,我垫900。 这个钱我该垫吗?严格意义上的脱岗是不是也包括方便或者喝水之类的一两分钟?我没有垫钱出来,领导扣除我的奖金和工资合理吗?

证券投资
2009-09-13 17: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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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