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一家豆制品厂开公司货车送货,于9.11下午一点多回溧水工厂,途中超车时与一农用拖机发生碰撞,事故发生之后并将伤者送去医院抢救,在去交通事故大队报案之后获悉伤者不治!!,而且我弟弟属于疲劳驾驶,从9.10晚上10.30从工厂出发,12点左右到南京销售处,并9.11凌晨两点半下货搬货,3.30就得从南京销售处出车到江北,期间并无休息的时间,回到南京销售处时已是中午12点多,结帐吃饭之后赶回工厂!!请问责任主要归哪方?大概怎么个量刑?保险公司怎么个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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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弟弟的刑事责任要看交警部门对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如果你弟弟在这起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你弟弟就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包括拘役、管制、缓刑),在民事赔偿责任方面,因为你弟弟是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该由他所在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该车有保险,只要不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赔范围,保险公司就应该按合同约定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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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认定;如你弟弟不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则不承担刑事责任。
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与你弟弟无关。
可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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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