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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7日晚我和哥哥嫂子来新天地,应该是23点多,具体时间我也记不太清,然后了一阵台风将一家餐厅门前的灯箱刮倒砸到我的脚面,当时马上肿起,瘫座在地不能动,随后打120,但因为疼痛,我选择了打出租先去医院,餐厅经理和哥嫂及我共同开往附近最近的瑞金医院,到医院后我跟哥哥说用不用报警,但餐厅经理当时的态度比较好,所以哥说先不用,就这样,已是8号零晨医生说骨折需要手术于是两点多我在医院住下。后来咨询了一下你,但报案时效已过,但餐厅经理已去警局备过案,现在手术已经做完,因为明年还需要动手术取钢板所以还需要手术费用,再加上我的骨折比较严重三具月脚不能下地,还涉及到误工,还有家属的护理及误工和住宿。请问对方应给多少赔偿,由于我公司不能提供税单,所以误工费他们说按上海当地的行业给,我所从事的是广告行业,但费体费用标准我不太知道,而且现在离出院也快一个月了,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希望可以得到律师帮助!不胜感激!

民事相关
2009-09-13 21:01:0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赔偿的项目内容很多,需逐项计算.在这里无法简单回答,建议你与律师面谈.如果没有税单,能提供交纳社会保险的基数证明,或者工资进帐的银行卡流水等一样也有法律效力.
  • 建议及早聘请律师起诉餐厅 ,本律师专业办理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 如果你和餐厅协商不成,应及早请律师协助处理。注意保留医疗费、交通费等凭证。具体赔偿项目及数额可由律师为你计算。
  • 解决不了的原因在哪里,要对症下药。
  • 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的,对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你。
  •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法律有规定,你可以治疗结束一并计算也可以分阶段计算,我相信只要该餐厅还继续经营,你可以获得赔偿。但你还是要评估一下该餐厅存续的可能性,如果注销了,你可能就无法获得赔付了。
  • 在上海受伤按上海的标准来处理,工资标准没有也可以比照行业标准来处理,你是否做了三期鉴定,按鉴定标准要求对方赔偿。


    有十六年审判工作经验的资深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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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