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我骑电动车右转弯按喇叭经一妇女后前行,妇女后一70多岁老人骑自行车直冲上来急刹车摔倒在地,我已前行十几米后听到响声后回头扶老人,老人说是他的自行车碰到我的后轮倒的,可我根本就没任何感觉他的车与我的车有碰撞,所以我认为他是赖上我想敲诈,所以我一生气就直接走了.第二天派出所找到说老人受伤了,我是逃逸,需负刑事责任,并承担所有医疗费用.
请问,这是我的责人吗,这属于逃逸吗?前面都有人停下来让我过了,他后面上来摔倒也应该是我的责任吗?当初如果我不处于好心扶他,直接走了他根本就没人可找,这也是我的错吗?
请大律师们帮帮我,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