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前员工要去劳动仲裁告我们公司,我是公司代表。我和那个员工签过劳动合同。他那份他自己搞不见了。我们这份还在。但是我发现公司名居然被行政部的人写错了一个字。
那请问,合同最后有一条写着:本合同不能涂改(是标准合同),那我现在能把公司名改正确吗?甚至我想问下。。。。因为那个员工手上没合同了,只有我这一份(他那份他自己搞不见了)。那我现在要是把一些空格上的金额进行涂改,法庭会觉得有问题吗?
反正最后公司章上的名字肯定是对的。。。但合同上写下的公司名差了一个字(是一个同音字)。这问题到底大不大?合同算有效吗?
谢谢解答。
-
合同是有效的.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到律师办公室面谈.
-
合同有效。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