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于2006年底登记结婚,婚后用自己婚前财产投资开了一家店,由他经营管理,他经营后从不主动给过我一分钱,每次都是说生意不好没有钱,还把帐本收起来,男方在2008年9月就同其一女店员公开同居,我和其家人多次劝说都无效,男方背着我和其家人把这个女店员藏匿在其另一个女店员家里包养起来,今年6月当地计生部门发现男方就花了7千元钱把女店员保释出来后,让其回老家生小孩,现在小孩已生下来且有快二个月了,我们现在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现在我该怎么办,因为营业收入他都存放在这个女店员的银行帐号上了,我们的共同财产只有这个店和些店的营业收入。(我们的店在贵州一个县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