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轻女子因为无法忍受丈夫的多次暴力行为自07年8月起三度起诉离婚,期间屡遭威胁恐吓砸玻璃塞恐吓纸条不一而足。可是,多次的报警居然使犯罪分子更加嚣张,进而发展为晚上持棍棒于该女子下班途中公然对其进行袭击而后扬长而逃。然而我们的公安对犯罪分子还是没有办法,只是将遍体鳞伤的弱女子送往医院。今年6月10日犯罪分子手持利刃于晚间潜伏在该女子住所前的竹丛里侯其下班向她连刺7 *** 当场死亡。现场距110不足500百米而凶犯依然逃脱。现在凶犯已经缉拿归案。请问该案中公安机关的责任在哪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