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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普通的市民,在家自己经营一个摩托维修点,在今年7月的时候,涿州市的一个派出所给我下了一个传票,说叫我过去了解一下情况,我也不清楚是甚么原因叫我,我就去了{我今年24岁,为人挺老实的,没做过违法的事 }到那儿他们就问我说在两年以前是不是买过一辆没手续的摩托车,《根本没买过》问了我半天,还威胁我,那意思就想让我承认,可没有的事我怎么会承认。后来他们又说是XX卖给我的,XX已经被逮起来了,《XX我倒是认识,他在我那修过几回车,可她根本没卖给过我车》吓唬我说我不交代也得把我逮起来,可我没买过就是没买过,怎么能承认,后来我父母知道我带走问话,着了急《他们没读过书,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父母着了一个和所长认识的人就去了,到派出所也不让见我,他们就和我父母说我买黑车着,让交3000元就让我出去,在派出所丽我一直没见到父母,等我父母把钱交了,他们就对我说不让我乱说还让我在保证书上签字《保证随叫随到甚么的,》保证书留到派出所了,钱也没开收据,后来到家把我父母气坏了,我去找说卖给我车的XX,他还在上班,根本没被逮,别人就劝我民不和官斗,可我太冤了,希望能告诉我应该怎么做,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刑事行政
2008-12-10 19:59: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