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前男友是经媒人介绍认识的,认识了5个月后,他家提出要上门并且就我们两个的事定下来,后来就双方家长及他家的少许亲戚,总共2桌在饭店吃了顿饭,天时他上门时我爸妈给了他5600的叫钱,而后他爸妈也给了我9400的叫钱,等于在我爸妈给他的叫钱的基础上,在给了我3800的礼钱,此外还有他少许亲戚的红包,之后我们就住在了一起,但是事后发现男方在性方面很有问题,经常性生活不和谐,终于在认识8个月后,也就是上门后3个月后,由我提出了分手,但是由于要顾及他的私隐,所以对外的分手理由是性格不合,起初没什么事情,但分手后快2个月后,他爸妈突然让媒人来我家,要求我将当初他爸妈给我的3800的礼金还给他们,请问向我这样的情况,需要将钱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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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结婚为目的所提供的礼金一般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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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是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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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