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堂弟今年13岁,眼角膜脱落,手术之后还是对视力造成一定的影响(并非两眼全盲,近距离的事物还是能看到),因此家里人送他去宁波残疾人学校念书。开学两天也就是9月3日就出事了,他与几个孩子在学校的运动场地打羽毛球,在这过程中眼睛撞上硬物,导致右眼粉碎,送医院动了6小时的手术,将其整个摘除。他们家本就不富裕,早在之前的手术就花了近20W,倾尽了所有。这次入院时,学校付了一部分费用,我伯母又付进2000,但那费用远远不够,校方让我伯母再付些医药费,但我伯伯家条件困难,实在无能为力。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我伯母是否需支付医疗费用,学校应承担哪些责任,赔偿的范围和额度。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