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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在摄影楼拍婚纱照的DV花絮被他们给我们弄丢了,他们说是被偷了。但是只说赔偿我们50元人民币或者是以后我们要去哪里玩的话,通知他们,他们会重新帮我们拍摄,但是这样有意义吗?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觉得他们所谓的赔偿50元太瞧不起人了,还有就是重新拍摄找不到那种意义了,一生就那么一次。

民事相关
2008-12-13 22:07:4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建议与对方协商赔偿问题,赔偿的内容包括你们拍照的全部费用、为处理丢失问题额外发生的交通费和其他必要支出,同时鉴于对方的过错给你们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也可要求对方给与精神损害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处理。
  • 这个法律有相关规定的,正常来说,如果是一般的DV,只需双倍赔偿你们的损失,但是如果属于特殊的DV,有纪念意义的,可以申请赔偿你们的精神损失费。
  • 我也同样遇到这个问题了,请问楼主是不是在龙摄影拍摄的,我也是给我说赔偿我们50块钱,我也觉得太过分了
    如果你也是龙摄影拍摄的请跟我联系,我们可以一起诉讼。
  • 我的也是这样,dv师打电话给我们说电脑被偷了。我想这是他们自己的失误,责任在于他们,尤其是公司责任,这些东西一旦下班就得放在公司,怎么能够允许员工带出去呢,这是公司管理制度问题,我们不能原谅,这么有纪念价值的东西怎么可能就这样解决呢。我的是在龙摄影,大家集中在一起想办法,人多力量大,我的电话:13638369834 qq:93866591
  • 有特殊性,赔偿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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