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重要线索:1、摩托
据当晚看护现场的人说,有个中年男人骑摩托到现场问“(刚才)撞的人严重不严重?送到哪个医院了”?问完后掉头离去,他们想拉住中年男子可是被他跑掉,看护现场的人就记下了摩托车牌。怀疑是肇事方派来查看情况的。因为年三十晚上都在家过年,你怎么知道路边发生交通事故?
2、三辆嫌疑车辆
根据目击者反应是拉铁水车撞的,当地拉铁水车辆数量有限,没有车牌,按1-10号码排列。民警(被辞退)继而从厂家调取车辆进出厂时间,然后询问三个嫌疑车辆司机,其中两个司机回答能吻合,只有一个司机几次问话记录均前言不搭后语。
致使案件一拖再拖,首先我想请问,根据前面说的两条能认定肇事司机吗? 在这个至今未果的事件中,交警部门有哪些做法不合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