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某员工不能适应公司的工作安排,他以逃避 的方式不来上班,也没有请假。打电话给他让他上班他也不来,已经1个多星期了。请问如果要辞退他的话辞退手续要怎么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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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贵司的规章制度对员工无故旷工有明确规定,且规章制度符合法律的规定并在此前已经公示,则可以直接将员工辞退。建议保留快递公司的签收单和企业公文的底档。然后用快递的形式向该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告知在15日内办理工作交接以及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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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单位可单方解除合同,发一份解除合同通知给他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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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相应的证据和解除合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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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