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饲养的藏敖,走脱咬死了过往行人,请问主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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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无过错的话,藏敖主人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双方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过起诉通过法律解决。
需要帮助可随时致电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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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致人伤害的,动物的饲养人管理人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你应尽快向法院起诉,注意诉讼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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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免责的前提是受害人有过错,如何判断受害人有过错?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具体分析。本案狗伤人是狗走脱饲养狗的人不在场,没有对狗的行为给予制止,致狗突然间咬死人,应由狗的主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法律规定,本案受害人有过错的举证责任由对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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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全额赔偿责任,除非证明对方有逗狗等挑衅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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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