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专家,我与快递公司签了一份代收货款协议,其中有一条“承运人遇到发件人的客户不愿意足额付货款时,应即时联系发件人,如发件人不同意少收货款,承运人应把货物收回交给发件人”现在我有一个快件通过该快递公司发运,发货单上注明了代收货款XXX元,但是没有保价,快件发到收件人手中,因为里面的东西丢失了,收件人就没有签收,现在正在与快递公司理赔,快递公司只愿意赔一部分,如果按照快递单后面的协议来赔的话,首重1KG只能赔100元。请问我可以要求快递公司按照快递单上的代收金额来赔付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