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男方婚前要买房向女方借了一万元钱,并打了欠条注明了日期,当时考虑到要结婚就没有写明要何时还钱,婚后一年离了婚,由于当时搬家有些乱没有找到欠条,一年后找到了欠条并向男方索要,男方态度非常恶劣不承认此事,拒不还钱,一直拖到现在已经快四年了.我想问一下是否过期,钱怎么样能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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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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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债权保护时效为2年,期间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可导致时效的中止或者中断,中止后的时效重新计算,因此如果能够证明四年来没有停止过索要,则欠条没有过期,仍可通过诉讼方式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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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要过,已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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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立即起诉,起诉前向当地律师持条深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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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陈述,未过诉讼时效,建议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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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法律规定的债权诉讼时效为2年,期间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可导致时效的中止或者中断,中止后的时效重新计算,因此如果能够证明四年来没有停止过索要,则欠条没有过期,仍可通过诉讼方式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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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还款。
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款,可以随时(什么时间)要求还款。
具体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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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